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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惹纠纷房证被扣留 俩客户欲起诉“温氏中介”
2009-03-06 10:53:03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何兴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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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6日讯 5日,生活报刊发了《卖房惹纠纷房证被扣留》一文,报道了交易不成,哈尔滨温氏房地产经纪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温氏公司)扣留卖方陈女士房产证近3个月一事。报道刊发后,哈市市民老韩向本报反映,由于卖方提供不合格手续无法交易,他作为买方,定金被温氏公司扣留。对此,温氏公司表示,房证和定金均不能退回。目前,陈女士和老韩正在准备材料,打算向法院起诉温氏公司。

  5日上午,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已正式通知温氏公司,如不退证,她将马上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房产证,并将追讨扣证期间产生的损失。

  随后,哈市市民老韩给记者送来一封投诉信,信中说他是一名下岗失业人员,今年1月9日和温氏公司签订了一份居间服务合同,要买道里区兆麟街的一处二手房,当日交给温氏公司服务费和定金共计6000元。老韩原以为春节前能入住,没想到1月14日、15日、20日,温氏公司和卖方3次到道里区房产交易所递件,均未被受理。后来,老韩接到退件才知道,因卖方提供的房主身份证已过期,属于不合格过户资料才导致交易所3次未受理。正月十五过后,卖方提出不卖了,此后便杳无音信。记者看了老韩提供的居间服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甲方(卖方)提供房屋情况不真实,即视为违约,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鉴于此,老韩因温氏公司和卖方没有如实说明情况,用不合格手续递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金,同时要求温氏公司退还定金。可是现在老韩找不到卖方,温氏公司也不给退钱,房子没买成,定金也被扣留了。

  老韩告诉记者,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决定免费帮他起诉,将违约的卖方和扣留定金的温氏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温氏公司副总经理许某在电话中告诉记者,老韩的问题很复杂,让他去法院解决。至于陈女士的房产证,温氏公司不会退还,要按照合同继续“保管”下去。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