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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幼儿园不再收建园费 延时服务费每月30元
2009-03-10 14:30:04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陆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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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0日讯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起,哈市幼儿园不收取建园费,整日制示范幼儿园收费最高限价450元,严格执行按天计费、按月收取,寄宿制幼儿园最高上浮30% 。

  据了解,哈市目前各级各类幼儿园有90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24所,民办幼儿园783所,哈市共有6万幼儿分布在这些幼儿园内,50%的幼儿集中在公办幼儿园。2007年前执行1996年省里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示范类、一类、二类、三类幼儿园依次为140元、100元、80元和60元。幼儿园的建园费为每年600~1200元不等。

  记者了解到,刚刚出台的新《哈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园费、赞助费、支教费等。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按天计费、按月收取的规定。此外,幼儿在园期间,因家长原因需在18时~20时内接回幼儿,每月加收30元的延时服务费。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自主确定收费标准,报属地价格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备案。

  据悉,新《规定》还要求,禁止幼儿园在幼儿在园期间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为由另行收取费用,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班额,即0~3岁托班、小小班10~20人,最多不能超过20人;3~6岁小班最多不能超过25人;中班最多不能超过30人;大班最多不能超过35人。超过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将予以降级。幼儿园的收费公示板由哈市物价局统一监制,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责任编辑: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