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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速文化产业在新区的发展,“政策引路”有了切实体现,群力新区文化产业建设又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同时,负责群力新区文化产业示范区统一规划与策划等工作的群力新区文化发展中心2月底挂牌成立,标志着我省文化产业示范区正式落户群力新区。
群力新区打出“补”、“免”、“优惠”三张“政策牌”“近年来,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意见》结合黑龙江省近些年来为文化产业开路的经验,为推动群力新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方方面面的政策支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群力开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无论从资金,还是用地,还是税费等方面,《意见》做到了“想文化企业所想”、“急文化企业所急”,“为文化企业落户并扎根群力扫除了障碍”。
长期以来,受文化创意企业规模偏小,创意项目回报周期长、价值难以评估、投资风险大等因素影响,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一个难点。许多文化企业难以得到金融方面的支持,资本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为摆脱这一发展“瓶颈”,在《意见》中,群力新区将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资金支持。其中,“补”、“免”和“优惠”成为群力新区打出的三张引人注目的“政策牌”。
在项目启动期,文化单位在群力新区能获得经营费用补贴和购房的优惠。由文化发展中心建设的文化项目,自2010年起三年内,免收灯饰化电费、物业费、市政管理费。租赁房屋经营的,免收房租;期间购房经营的,可按房屋综合建设成本价格购房。
同时,为减少文化产业项目前期成本,《意见》指出,文化产业项目宗地内的消防、给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地上停车场、公厕等配套基础设施,由群力新区统一组织建设或给予建设单位建设补贴。
在项目运作时,对文化单位给予金融、工商和税收优惠政策。在示范区新办的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可在企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享受贷款定额贴息。此外,还降低了文化企业资金方面的门槛,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在三年内,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级文化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这三张牌,在国家其他文化示范区内,也比较少有。”上述负责人介绍。
文化产业示范区内土地优先列入供应计划
《意见》还方便满足了文化单位的用地需求。《意见》指出,文化产业示范区内的土地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凡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办理划拨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按评估价格作为土地出让底价,以招、拍、挂方式出让。
在这一过程中,“分期”的考虑可成为文化单位使用土地的关键词之一,无论是土地的分期供应,还是土地出让金的分期缴纳,都为文化单位前期启动提供了便利。上述负责人强调:“那些示范性强、拉动性强的项目余款可在1年内缴清,不计利息。”
破解人才“瓶颈”也是群力新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亮点。《意见》在人才引进以及生活等方面做了周密的考虑,为文化单位的企业职工减少了后顾之忧。
“在解决入区企业职工的住房方面,我们也设立了规划团购住房以及提供公寓住房等办法。”上述负责人介绍,“在入区职工子女就学方面,入区金融企业的职工集中生活居住区,可划入兆麟小学分校学区,而兆麟小学则为哈市历史悠久的重点小学之一。”
该负责人表示,群力新区将创新投融资政策,完善并落实好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为各类文化企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税收和土地政策保障。
“政策引路”的方法已让黑龙江省的文化产业获得了骄人的成绩。在群力,这一办法同样将为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构筑腾飞平台,帮助文化单位尽快扎根群力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