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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账单“满意率低” 4成消费者未收到水电气账单
2009-03-15 08:07:1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胡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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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3月15日讯 省消协和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联合全省各市地区县消协,于2月中旬至3月中旬发放5000份问卷,对目前黑龙江省供水、供电、供燃气、通信、银行、保险等公共服务行业的消费账单服务状况进行消费者调查,结果显示近4成消费者从未收到消费账单,对该服务整体满意率较低。

  ●问题一:未见单,先缴费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消费者对该服务满意的仅占21.5%,觉得一般的占55.9%,不满意的占22.5%。37.4%的受访消费者表示从来没有收到过供水、供电、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寄送的消费账单。其余消费者表示收到的消费账单包括水、电、燃气催缴单、话费详单、银行卡对账单、个人理财账单等。

  ●问题二:账单内容模糊不清

  消费账单内容应包括计费周期、费用项目、费用金额、收费标准、交费日期、账户余额、未缴金额等。调查中,有22%的受访消费者发现消费账单上有企业擅自增收的项目或不知情的内容。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经营者单方面决定增加收费项目或服务内容,既不与消费者协商,更谈不上主动告知。

  ●问题三:无单提醒造成损失

  调查表明,24%的受访消费者遭遇过“电话停机”;21.7%的受访消费者遭遇交滞纳金;17.6%的受访消费者遭遇“停电”。还有的因此多缴了利息、透支超额、停气、停水等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消费者由于没有账单,不能及时了解自已消费支出情况。

  ●问题四:服务质量成最不满

  消费者不满意“账单不能直接送达消费者手中”和“相关单位不主动提供账单”的居首位;其次是不满意“提供账务告知方式保密性差,个人隐私易泄露”;不满意“账单内容不详实”;不满意“相关单位提供或消费者查询账单时消费者需要交费”。

  ●问题五:消费者要了也不给

  调查显示,35.7%的消费者没有主动索要消费账单。而19.3%的受访消费者索要消费账单,有关企业也不提供。究其原因:消费者对知情权了解不够,维权意识淡薄。一些企业“糊涂”收费,担心一旦提供了账单,会麻烦上身,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消协建议

  一、省消协认为经营者不提供账单,使得消费不透明、消费情况不详实,这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产生矛盾而又难以解决的根本性原因之一。解决此问题的最有效方式是靠企业自觉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提供账单,把它作为应尽的一项义务。二、建议为避免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消费者应增强权利意识,主动索要消费账单,明明白白消费。三、省消协和消费者建议,服务单位应该改进账单贴门等服务方式,采取灵活的寄送方式,保证消费者能够及时有效接到账单。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