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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称不买房能提公积金 相关部门:提现行为违法
2009-04-03 09:08:5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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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3日讯 “不买房子,也可以提取公积金,3个工作日便可到账。”近日,一些中介公司打出这样的广告,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是一种定向使用的长期住房基金,提取有严格规定。那么,中介公司是如何“另辟蹊径”提取公积金的呢?记者对其进行了暗访。

  代办费

  依据账户金额而定

  1日,记者拨通了某中介公司的电话,称要办理公积金提现业务,同时对方将见面地点定在了南岗区宣化街附近。10时许,一名中年男子出现在约会地点,该男子称,不管是省、市公积金他都能够提现,首先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一份《公积金提取单》,再将身份证一并交给他办理即可。当记者表示自己无意购房而是想买车,并且自身没有重大疾病等,不符合提取公积金条件时,该男子表示,他与房地产、银行等工作人员很熟悉,办理起来自然有“门道”,中间细节就不便被外人知晓了。至于代办费要依照账户内金额而定,5万元以上者按5%的比例收取,5万元以下按8%收取代办费,只要3个工作日记者就可拿到现金支票。据了解,由于住房公积金属专款专用,提取需具备10余个条件,使得一些有住房或不符合提现要求的职工为了获得短期利益,将公积金提现用作炒股、购车等其他消费。

  靠“关系”

  伪造材料非法提现

  据省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讲,在以往的工作中曾遇到过某些不法中介机构违规提取公积金的行为。由于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取者向银行和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证件,于是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就开始利用自己与房地产经销商等部门的多重关系,通过伪造实际并不存在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契约、税务凭证等材料,试图蒙骗相关审核部门的审批。而在通常情况下,工作人员不容易对伪造材料进行识别。


 

  中介套现

  属违法行为

  对此,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赵主任表示,个别市民与中介公司“设计”提现公积金的行为是违法的,成为公积金管理和运行中的一个隐患,但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言明对非法套取公积金行为的具体惩罚措施。作为服务部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没有权利对违法提现的行为进行追求和处理。赵主任提醒广大市民,不能随意将身份证等材料交给他人,以防不法之徒另作他用;而一些不法中介往往没有稳定的办公地点,待市民交完巨额代理费后,便会携款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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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