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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KTV版权费开始征收 每间包房每天收8.3元
2009-04-08 11:12:54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吴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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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8日讯 继哈尔滨市版权局3月27日向两家大型卡拉OK场所下发《关于涉嫌侵犯著作权进行调查的通知书》后,6日,又有11家卡拉OK场所接到“通知书”,这标志着我省开始全面启动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卡拉OK版权正式进入付费使用时代。

  记者7日从哈尔滨市版权局以及音集协的相关人士处获悉,这只是维权的第一步,针对哈尔滨的200多家卡拉OK场所,一场大规模的“维权风暴”即将在我省掀起。关于版权的具体收费情况,有关人士表示:“根据音集协2009年的一号公告,针对黑龙江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最后确定2009年收费标准为8.3元/终端/天,意思就是每间包房每天收费8.3元。”

  13家卡拉OK接整治通知书

  哈尔滨市版权局的相关人士表示,该局日前接到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的投诉,为了维护权利人的利益,版权局将于近期对没有著作权使用授权许可证明和有偿使用证明的卡拉OK场所进行集体整治。其中,3月27日接到通知书的两家卡拉OK场所被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到哈尔滨市版权局说明情况。

  据该人士介绍,在接到“通知书”后,两家卡拉OK场所的负责人打来电话咨询,哈尔滨市版权局也对其进行了情况说明,不过对方依然持观望态度,所以版权局又于近日下发第二次通知,要求他们在8日之前向版权局提交著作权使用授权许可证明和有偿使用证明,“在接到第二次通知后,对方表示将尽快来局里解决问题,不过如果对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著作权使用授权许可证明和有偿使用证明,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进行处罚,其中包括停止侵权行为,删除非法曲库、没收侵权工具,严重者将被要求歇业整顿或吊销执照,其他11家也是一样。”

  “免费午餐”告一段落

  就此,记者7日又采访了音集协在黑龙江的委托机构、黑龙江天合世纪文化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该公司也是音集协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为卡拉OK经营者提供版权使用费收取和交付服务的唯一指定单位。该负责人表示,2008年9月份,随着“落实阳光工程、推动版权保护”工作会议的召开,黑龙江地区的版权收费就已正式启动,各卡拉OK场所需要交纳从2007年1月1日至今的版权使用费,但截至目前,哈尔滨的200多家卡拉OK场所只有不到三分之一交纳了费用。

  不过该人士表示,在具体操作环节,黑龙江的一些卡拉OK商家并不配合,“在天合公司的工作人员和他们进行沟通时,少数场所持观望的态度,其中有一些家还很蛮横,很少一部分甚至进行抵制,但最终肯定是没有免费的午餐了,我们将坚定不移地采取行政维权和民事诉讼两种方式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商家观望消费者担心

  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先期收到“通知单”的两家卡拉OK场所相关人士,其中一家负责人表示正在外地,之后人事部的李小姐表示自己已将通知单上交,公司将尽快拿出措施,不过具体情况还不方便说明。而另一家卡拉OK场所的企业负责人称,他们的核心关注点有二:一是自己交了,别人不交怎么办;二是希望寻求更合适的价格。

  对消费者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收费后唱歌会不会涨价。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市民马先生说:“保护知识产权是好事,但是如果让我们K歌的费用跟着涨,我不太接受。”

  新闻背景

  3月26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在其网站公布了2009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其中,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和北京,价格为11元/天·终端(包房);我省的收费标准为8.3元/天·终端(包房),和河南、湖北、山西、湖南等省份相同。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