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21日讯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将对高校毕业生和企业实施优惠政策。
毕业生:
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将取消用人审批和落户限制,户口可落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企业:
企业招用零就业、低保等困难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扶持政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