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生活资讯
搜 索
网购装备武装“民间007”属于违法行为
2009-04-26 10:19:47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金镒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4月26日讯 能拦截汽车遥控器信号的器材、能监听任何手机的工具、能透视任何衣服的眼镜……这些似乎与我们的普通生活毫无关联的高科技产品,居然在网上可以轻松购得。那么,购买和使用这些类似于“间谍”的专用工具是否合法?法律专家称,贩卖和购买“间谍”工具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背景新闻

  停车场上演“信号拦截”

  最近央视曝光了一幕用信号拦截装置偷盗车内物品的录象。在某商场的停车场上,一个顾客把车停稳后,对着车按了一下遥控器就直接进入了商场。但就在他进入商场的一刻,走过来几个人,很从容地把这台车的车门和后备厢门都打开,将里面的物品悉数拿出后关上车门后快速走开。整个过程没有惊动任何人,汽车的警报器也没响。

  车主明明在离开前已经按下了遥控器的锁车键,但那些人怎么什么工具也没用就直接把车门打开了呢?原来他们手里拿着一种叫“信号拦截器”的设备,能将车主遥控器发出的频率拦截掉,致使信号传递不到车上,这样车门就无法锁上。但车主却不知道内情,他们很习惯地按下遥控器后离开。等车主离开后,这些人就可以大大方方地拿出车里面的东西或者把车弄走。据警方介绍,这些人手里拿的仪器是通过网络购买的,价钱也不贵。

  无独有偶,《长沙晚报》日前报道,长沙一车主将猎豹V6型越野车停在自家院内,下车后他一按遥控锁,听到“滴”的一声,就放心地上楼去了。让他没想到的是,遥控锁的信号中途被盗车贼用“信号拦截器”拦截,车子并没有锁上,盗车贼大模大样地打开车门将车开走。后经过侦破发现,一直以来来,贺宁峰、黄湘江两人,利用这个小小的机器和车主的粗心,竟然盗窃了30多辆汽车。长沙铁警经过多日侦查,彻底摧毁了这个盗车团伙。

  记者调查

  “间谍器材”网上叫卖

  记者在网上输入“汽车干扰器”(汽车信号拦截器)字样,搜索了一下,找到相关网页约65800篇。一个网站打着“中信电子”的牌子,公开出售“大功率三频汽车遥控信号干扰器”、“台湾万能双频双线大功率汽车遥控干扰王”等产品,在产品介绍中,均强调能屏蔽、干扰汽车遥控锁等。

  记者拨通了另一个网页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后,一名男子告诉记者,遥控信号干扰器有大、中、小3种型号,分别能在100米、50米、30米的范围内令所有汽车门都关不上,对汽车的原装、加装遥控锁同样适用。此外,该男子还滔滔不绝地介绍,该产品专门针对各类轿车遥控锁生产,隐蔽性强,操作简单,即使车主用遥控器锁上车门,用该款拦截器也能自行打开等等。最让记者哭笑不得的是,一个网址上特别写了这样一个声明:“该产品只能用于合法用途,如用于非法使用而产生的后果,本公司概不负责”。如果这个东西不用于非法用途,还能用来做什么呢?法律专家称,网上贩卖“汽车干扰器”的行为,属于提供作案工具的犯罪行为,警方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在网上贩卖信号拦截器,已经让记者十分吃惊,但更让记者瞠目的是目前网上热卖的手机监听器。记者以同样的方法输入了“手机监听器”的字样,马上出现766000篇搜寻结果。随便打开一篇,就能出现多种该产品的图片和性能介绍。通常这种产品的功能就是,随便将想要调查的手机号码输入后,就可以在对方接打电话的同时监听对方的通话内容,并可以在自己不方便听的时候将其录音。除了通话以外,短信也是一条不漏地截留下来。拥有了这样的设备,随便什么人的手机就都可以监听了。看着这样的产品介绍,不禁让人想起美国大片中FBI使用的各种神乎其神的高科技器材。这样高性能的产品,我们普通人真的能够买到吗?记者想通过电话的方式与销售人员沟通咨询,发现一般销售公司的留下的联系方式都是一部手机。记者随后拨通了其中一个电子公司的咨询电话,接电话的女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他们的产品是直接从海外进口的,在台湾做的产品升级,以便在大陆地区使用。记者提出要试用一下他们的产品,对方马上拒绝,并表示如果有诚意就直接往指定账户里汇款,每部机器依据性能价格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款到发货。记者后又拨通了几个网址上面的电话,得到的回答大都相同。

  记者随后发现,这些网上的各种所谓“电子科技公司”的产品目录上,除了手机监听器以外,大都还有可以透视人服饰的透视眼镜、可以使人迷幻的各种致幻剂,甚至连催情剂和性爱玩偶都有出售。


  专家提示

  售买此类物品涉嫌刑事犯罪

  既然在网上这么大胆的叫卖,而且价格又没有到高不可及的地步,那么普通人购买起来就十分方便了,但这些设备一旦在民间广泛流传开来,后果真的是不敢想象:汽车上安装防盗遥控器将成为一个摆设、手机通讯将完全没有秘密可言。市律师协会副主席赵连勤指出,在法律上信号拦截器属于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手机监听装置属于可即时窃听被安装手机的通话内容,截取收、发短信,并提取机内其他资料,如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不仅个人通信安全将遭受危害,还可能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

  赵连勤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买卖、使用窃听器都属违法行为,只要打出销售监听器的广告,无论所卖的产品是否具有其所宣传的功能,都触犯了法律。通过网络或者手机短信出售手机窃听器,如果所售产品功能子虚乌有,则为诈骗犯罪,目前这种情形居多。如果出售的手机窃听器确实像其网络广告中所述的那样,可以对别人的通话进行实时监听,那么,不论是销售者还是使用者,都触犯了多部法律。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九条2款规定:“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给予刑事处罚。”对于生产者、销售者,我国《刑法》第283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手机窃听器属间谍器材,非法生产、销售手机窃听器将构成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对于使用者,《刑法》第284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非法使用手机窃听器还可能会受到行政拘留和罚款。

  赵连勤进一步说明,非法使用手机窃听器还要承担民事责任:非法使用手机窃听器侵害他人隐私、名誉权的,依照《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须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1]  [2]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