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30日讯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办公厅29日下发《关于加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意见》,《意见》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意见》明确,招用农民工50人以上的企业,要将招用员工名册上报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将建立企业用工侵权黄牌、黑名单制度;对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实行重点监控,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封存或扣押其财产,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建立突发案件协同处理工作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联合行动;加强建筑行业工资支付情况监督和管理,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行政部门记入建筑业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系统,依法限制其投标资格,不予办理资质年检、企业升级、资质增项与变更、出市证明,不准其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评先活动,直至清除出哈市建筑市场。
责任编辑: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