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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一站式”服务:优抚对象医疗费即时结算
2009-05-06 09:01:4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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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6日讯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优抚工作暨优抚医疗保障现场会议上获悉,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统一要求,我省将推广佳木斯市优抚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模式,各市县要于6月底前出台并实施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

  据介绍,去年佳木斯市在全省率先进行了优抚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试点,对优抚对象佳木斯实行了“政府、单位、个人”三责一体的参保缴费办法,将优抚对象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围。同时,区别残疾等级,实行更人性化的保障政策,按照“高于现有待遇”的标准,落实政府补助费用。如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由政府兜底参加保险,按政策全额核销;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在按政策核销后,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5000元(癌症患者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给予优抚医疗补助。实行医疗机构优惠减免,如免收挂号费、常规诊查费、会诊费和专车接送费等。而且佳木斯市制定了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规程,对在定点医院就医的优抚对象实行社会医疗保险报销、优抚医疗补助数额、定点医院减免费用和个人应付费用的同步结算,优抚对象只需交纳个人负担部分即可出院,较好地解决了优抚对象“住院两三天,报销跑半年”的问题。

  按照省民政厅计划,今年10月1日前我省将全面解决好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使所有的优抚对象都能充分享受到新制度带来的优惠和方便。同时,对于优抚对象在按照规定标准享受各级政府发放的抚恤补助金加低保补助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其差额部分由省级财政按60%的比例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地方同级财政安排。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要力争在3年内,实现全省重点优抚对象全部住进砖瓦房的目标。建立优抚对象康复疗养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在乡老复员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康复疗养。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