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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泰山”业主维权成首例
2009-05-11 07:09:4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刘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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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1日讯 “虽然维权很难,但我们也要试试。”10日下午,哈尔滨市泰山家园的200多名业主在业主委员会的召集下召开了一次大会,这次大会上,业主们就小区近期安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初步意见,决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小区业主向物业公司发出“最后通牒”:按照4月份开始实施的物业管理办法公开服务,并重新确定物业费服务标准。“如果达不成业主要求,业主保留辞掉物业公司的权利。”业委会主任这样说。自从今年4月1日哈市出台新的《哈尔滨物业管理条例》以来,泰山家园的业主们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起因小区安全问题

  泰山家园小区是哈市首个以政府组织公开摇号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2006年10月小区进户时市长还特地给发钥匙,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小区的规划、建设都很好,基础设施完备。可2年多过去了,居民却对物业的意见越来越大,其中反应最突出的就是小区的安全问题。居民认为小区东面的围墙被人为扒开了一个口子,外来人可以随意出入;小区南面靠近泰山路一侧有三四处门,西面珠江路一侧的大门也没有封闭,外来人员和车辆也可以自由出入。尤其是在不久前小区内接连发生了几起居民家中被盗事件,引起了居民恐慌,众多业主纷纷要求召开业主代表大会。

  于是,2009年5月初,泰山家园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张贴了《关于召开泰山家园业主大会的七号公告》,上面写到:应广大业主迫切要求和小区存在一些事宜,业主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5月10日下午3点在小区内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征求广大业主意见,主要讨论以下几个问题:一、政府对小区物业费收缴有明确规定(新办法已经于4月1日期开始实施,可单项选择收费标准,让业主自行选择等级收费。)二、小区安全,小区四通八达大门不封闭,存在很多不安全隐患。(近期连续发生盗窃案件)三、小区规范化管理问题。大会讨论后,业委会收集大多数业主意见,之后向有关部门沟通,结果公布于众。

  业主发出“通牒”

  10日15时,小区1号楼旁边的空地上,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召集组织下,200多名业主代表聚集在一起。现场,业委会把《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哈尔滨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人员配置等级指导标准》打印出来,很多市民在仔细研究,并互相讨论。居民代表纷纷表达了对小区物业服务的不满,意见最大的就是小区不封闭有安全隐患,还有的业主对小区的卫生表示不满,提出物业费标准过高。

  居民代表刘大姐说:“我们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有一个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可现在我们交了物业费,物业公司却无法提供给我们这样的生活环境,我们对此很不满意。”

  “阳光绿色家园、泰海花园每平方米才3角钱。”另外,很多小区居民认为每平方米5角钱的物业费有些偏高,因为小区不属于封闭小区,按照新的物业管理办法,小区物业费在3角钱比较合适。

  在大会上,业主委员会最终达成了共识,决定要求小区物业公开收支明细,降低收费标准,同时,要加强小区安全巡防。业主委员会主任说:“如果物业还像以前一样,说的一套,做的一套,我们将辞掉物业,寻找服务好的物业公司来做我们的小区的管家。”

  物业公司也“诉苦”

  对于小区业主们召开的大会,物业公司也表示自己有苦衷。

  泰山家园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由于部分居民对物业服务存在意见等原因,去年的物业费收缴率还不到70%,物业公司资金捉襟见肘,封闭大门需要资金,物业公司也无能为力。不过,基于业主的建议,物业公司也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意见积极提高服务质量。

  律师支持业主维权

  黑龙江启凡律师事务所律师计军说,业主委员会在与物业公司的博弈过程中一直处于劣势:首先很多业主维权意识差,团结起来形成合力很难;再有就是一次次维权无果导致个别业主对主管部门失去了信任,也对维权行为丧失了信心;另外,大多数的业主委员会没有经费支持,使得业主委员会这种义务性的服务更加艰难。

  计军表示,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责权明晰、对收费标准规定也较为详尽,希望泰山家园在维权路上能够走下去。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