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6月11日讯 (记者 孙晓锐) 记者11日获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图书馆、哈尔滨师范大学图书馆被定为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并已获国务院批准。
2008年末,黑龙江省古籍保护中心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申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全国珍贵古籍名录”等项工作。经过严格审核,齐齐哈尔市图书馆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图书馆2家古籍收藏单位被定为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责任编辑:路云强
东北网6月11日讯 (记者 孙晓锐) 记者11日获悉,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图书馆、哈尔滨师范大学图书馆被定为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并已获国务院批准。
2008年末,黑龙江省古籍保护中心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申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全国珍贵古籍名录”等项工作。经过严格审核,齐齐哈尔市图书馆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图书馆2家古籍收藏单位被定为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