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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立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 助寒门学子上大学
2009-06-19 09:25:51 来源:东北网-鹤城晚报  作者:金润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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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9日讯 从齐齐哈尔市招考办获悉:黑龙江省建立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凡在今年高考中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不必因家庭困难而放弃学业。

  资助政策具体内容为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我省国家助学金具体为一等助学金3000元/人每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人每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每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需具备相关申请条件,并通过贷款审批等相关程序。

责任编辑:邵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