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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今年内10类就业困难对象将享社保补贴
2009-07-09 11:11:0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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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9日讯 目前,城镇居民医保、自由人参加养老保险等业务已经开通。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未满三年人员、以及在2008年和2009年享受待遇期满并按规定延长一年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开始继续进行社保补贴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可持相关材料到社区办理。

  据悉,本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已开通,凡是没有城镇职工医保的居民、出生28天以上的婴儿、散居的学生儿童,都可携带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到户口所在社区及时办理。凡是没有工作单位,从来没有参加过养老保险的居民,可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表格,携带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银行个人结算存折,到社区办理。

  哈尔滨市社保补贴政策作出重要改动,将给予10类就业困难对象社保补贴,具体政策将于年内实行。目前在社区进行申报的,是按照原政策规定已享受了社保补贴,但未满3年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在2008年和2009年享受待遇期满并按规定延长一年享受补贴政策的人员,本年度仍需继续申报,即日起可持户口、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就(失)业登记证》、个人结算账户存折等材料到社区办理。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