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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养狗”成哈尔滨问题 3年间近10万市民被犬咬伤
2009-07-10 10:45:4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钟学志 张鸣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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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10日讯 从一组数据可见哈尔滨市“犬患”的程度。据哈尔滨市防疫部门统计:2006年,哈尔滨市被犬咬伤的有2.1万人;2007年被咬伤的为3.01万人,2008年达3.2万人。今年1至5月,被咬伤的人数就已达1.32万人。3年半时间,共有9.65万人被犬所伤,日均达88人。

  近年来,养犬问题在市民中的争议从未中断。据市民反映,许多居民小区住宅楼的电梯人犬混乘,一些公共楼道内搭起“犬舍”,危及居民安全;养犬居民携犬出户不拴链,犬乱跑、咬架、吼叫、追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犬随地便溺、践踏草坪、污染楼道,造成公共环境脏乱差;由养犬引发的居民纠纷影响了邻里和谐;特别是犬伤人及人畜共患疾病时有发生,直接危害市民健康和人身安全。

  每天下班一踏进人和街75号5单元的楼道,小王就得屏息静气,蹑手蹑脚地“贴边”上楼。只有躲过了二楼楼道口拴着的大狼狗,她这一宿才能睡个安稳觉。这条大狼狗,已经吓得她病了两次。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有些人已经将爱犬从“朋友”上升至“家人”、“邻居”的高度。随着这个新“家人”、新“邻居”的登堂入室,“犬患”在我们这个城市日渐成为公害,据有关部门统计,哈尔滨市每年有两三万人被犬咬伤。许多被犬咬伤、不堪犬扰的市民质疑:“犬患”为何难加“紧箍咒”?

  哈尔滨市特点不适合大量养犬

  其实,目前哈尔滨市城市居民的居住特点尚不适合大量养犬。据哈工大土木工程学院建筑结构专家介绍,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多居住在公共楼宇,属于集中性居住,与适宜养犬的城市有很大差别。

  在公共楼宇中,个人养犬无意间就会干扰他人生活、影响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及他人人身安全。据专家介绍,适宜养犬的民居,应该是独门居住有自己的庭院,一般不影响他人和邻居,而且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此外,哈尔滨市城市社区的基本自治水平尚未达到能胜任养犬管理的水平,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尚处在不健全、不规范阶段,小区内“犬患”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专家建议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哈尔滨市目前施行的《哈尔滨市限制养犬规定》制定于1996年,《规定》中明确,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电梯;小型观赏犬出户时间为19时至次日6时;携小型观赏犬出户时,必须挂犬牌、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特种犬应当实行拴养或圈养;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养犬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

  由于制定于13年前,虽然有了这个《规定》,但《规定》对于违反“犬患”的行为一般都“从轻处罚”。如“携犬出户违反规定、养犬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据了解,几乎所有养犬居民都有不同程度的违反《哈尔滨市限制养犬规定》行为,而受到惩罚的却很少,对不文明的养犬人根本构不成约束。因此,一些市民形容这是个没有“紧箍咒”的《规定》。

  市社科联有关专家建议,必须依法限制城市养犬总量。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无证养犬,并严格限制每户养犬数量。同时,严格加大违规惩罚力度,并尽快台出有效可行的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