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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将脱髓鞘病和帕金森病纳入医保 支付限额确定
2009-07-21 15:39:16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马明波 于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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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7月21日讯 近日,一条好消息从市医保局传来,为使医疗保险能够充分满足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切实解决参保职工因患特殊慢性病实施门诊就医所导致的经济负担,根据上一年度医疗保险基金的积累情况,经过全面的社会调查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临床医学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今年齐齐哈尔市在原来8种特殊慢性病病种基础上又增添2名“新成员”:脱髓鞘病和帕金森病。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医保局从2001年开始,将患有脑意外后遗症、糖尿病、肝硬化、尿毒症、各种恶性肿瘤和肾移植术后6种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2006年又增加了肝移植术后和再生障碍性贫血2个病种,加上今年新增加的脱髓鞘病和帕金森病,齐齐哈尔市的特殊慢性病病种已达10种。脱髓鞘病和帕金森病一个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和4500元。除尿毒症、肝肾移植术后自付比例为10%外,慢性病其余病种自付比例均为20%。

  患有脱髓鞘病和帕金森病的参保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确认符合疾病鉴定标准的基础上,可按市医保局下发的《关于申报200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种特殊慢性病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自愿申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鉴定。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