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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营运安全通告 五级以上大风江上轮渡船只禁航
2009-08-01 09:42:0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建平
东北网8月1日讯 记者7月31日从全市公交行业开展营运安全百日会战秋季行动大会上获悉,今后江上轮渡船只遇五级以上大风将实行禁航。
据介绍,6月发生在哈尔滨市的一场六七级大风,瞬间掀翻了一艘12客位小轮渡,幸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市公交管理处加大了对江上客运船只的管理力度,出台规定要求各轮渡企业坚决杜绝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下通航拉客。同时,该处将在秋季行动中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检查营运船只是否按规定航线运营,是否按规定码头停靠,重点打击脱线运营、超员载客以及救生设备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等。
目前,哈尔滨市松花江哈尔滨区段水域共有营运性船只近200艘,12客位营运小船将成为安全监管的重点。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