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6日讯 黑龙江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鸡西市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5号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为载体,以加大基层调处体系建设、加大积案清理和整治力度为重点,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一是完善“四包”责任体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强化责任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上访人员所在部门(单位)四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包联系点、包片、包案件、保稳定责任,对重点疑难案件全面落实各项稳控措施,切实做到了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到位不放过、情绪不稳定不放过。对排查梳理出来的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以及国家和省督办案件涉及的上访人员,实施所在单位、居民委及其亲属联控联保,随时掌握动向,把握信访稳定工作的主动权。上半年,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267件,已化解119件,其余148件正在化解中。二是采取“五个一”措施,推进积案化解。加大对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的力度,对梳理排查出的积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逐案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对梳理排查的积案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专项督查,逐案研究案件发生原因,逐案探讨化解工作方法,逐案审查办结结论。上半年,全市共排查出积案105件,已化解81件,其余24件正在化解中。三是把握“三种问题”,积极解决矛盾纠纷。第一种是重点问题,进行分类处理解决。对进京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研究落实;对应当解决又能够解决的,一次解决到位;对不能解决的,进行政策解释;对不合理的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确有生活困难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帮助;对触犯法律的,收集违法证据,进行依法处置。第二种是一般性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对已通过行政手段处理但上访人仍不满意的,积极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司法机关加快处理;对坚持过高要求无理缠访但无过激行为的上访老户,采取信访听证会的形式,由涉案责任单位主持,有关部门和上访人及其亲属、代理人参加,给予上访人充分发言申诉的机会,责任单位对处理结果做耐心细致地说明,有关法律专家当场点评,劝导上访人息诉罢访。第三种对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治理。对凡是问题处理得当、上访人员长期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依法处理;对情节相对较轻的,集中到市信访学校进行学习教育,帮助他们提高依法信访意识。四是围绕“一个主题”,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建设。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为主题,制定印发了《鸡西市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办法》、《鸡西市领导干部下访实施办法》、《鸡西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进一步推进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七台河市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着眼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信访工作的新体制、新机制、新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调整机构,增强信访工作的权威性。在反复论证和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成立了市委群众工作部和市政府群众工作局。设立了市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并赋予其指导协调、统筹调度、督查追究和处置非正常上访调度指挥等职权。建立完善了市、区(县)两级信访联席会议负总责的领导决策体制、市群众工作部(局)信访工作总协调体制和以两级群众诉求服务中心为载体的直接调处信访问题的指挥调度体制。此外,还健全完善了市、区(县)信访联席会议组织领导体系,放权赋予两级信访联席会议代表两级党委、政府在处理信访稳定问题上的决策权、指挥权,形成了集中领导、集中指挥、集中管理的高效领导体系和决策指挥体系,构筑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方联动、协调有序,责任明晰、决策快捷,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二是整合资源,提高信访工作执行力。为进一步整合、放大解决信访问题的有效资源,真正实现“一站式”接待处理,市司法、执法、纪检、行政等部门和区(县)分别在市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派驻机构,并明确各自职能。在保持驻中心单位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实行中心统一组织领导,对进驻中心的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心管理为主。并实行了干部任用信访征询制度,组织部门考核提拔干部时向中心征询意见,从而建立了集行政权、司法权、部分干部考察权于一体的组织管理方式。目前,进驻中心的各单位首批已选派了15名熟悉政策法律、业务素质好、能定事的处级后备干部,保证了既能解释政策、熟悉具体情况,又能答复诉求、现场解决问题,形成直接解决信访问题的强大合力,有效避免了以往在解决信访问题时存在的推诿扯皮问题。三是完善配套,建立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为保证新体制、新机制的健康运行,在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完善市、区(县)两级信访联席会议组织与议事制度、市群众工作部(局)组织与议事制度、市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组织和各部门及人员管理规则、处置非正常上访行为的规定制度、信访督查专员制度、信访稳定工作的资金保障制度、信访稳定工作责任查究规定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市级党政领导接访制度,市级党政领导每天轮流到市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现场为群众解决问题,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及时落实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对凡是30~100人的群体访由主管市级领导出面处理,超过100人的群体访由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接待处理;信访事项“三五”办结制度,市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将信访事项交办给有关责任单位办理,承办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信访责任单位或市群众诉求服务中心无法解决的重要信访事项,市级分管战线领导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市级分管战线领导职责范围无法协调解决的信访事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意见;信访稳定工作考核体系,把信访稳定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内容,强化动态考核,加大对信访工作的权重,实行一票否决;信访困难人员救助制度,合理界定救助对象、规范救助程序、明确救助标准、落实救助资金,确保有特殊实际困难的信访人在息访的前提下得到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