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6日讯 鹤岗市向阳区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特别是进入分析检查阶段以来,将“解难题、办实事、求实效”作为工作重点,着力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积极实施“四民”工程,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努力以亲民爱民为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切实做到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
一、实施“富民”工程,让群众有业可就
积极开展百日就业援助系列活动,广泛采集市内外各类岗位需求信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建立信息互通渠道,让群众有业可就。一是实行“一对一”重点帮扶助就业。组织基层劳动保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建立“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大龄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台账,有针对性地对这些人员实行“一对一”重点帮扶和跟踪服务,落实帮扶责任,送信息、岗位、政策上门,积极援助就业。二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就业。今年前4个月,共完成6602本《再就业优惠证》的年检工作,新办712本;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51人,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做到严格审批,合理发放,截止目前,共发放4928人;认真做好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上半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458人次。三是积极挖掘企业用工潜力扩就业。通过深入走访,多方联系,挖掘出一批有潜力的就业岗位,重点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实现稳定就业,已联系黑龙江省人和米业有限公司生物发电厂招聘45名操作工,现已全部到岗接受培训。到目前为止,仅通过开展百日就业援助活动,全区就帮助322名有就业需求的人员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
二、实施“利民”工程,让群众居有所安
一是对受灾群众实施有效救助。为有效防控向阳区特殊居民群体一氧超标问题,区委区政府组织成立了多个工作组,认真做好一氧监测、救护、网报等项工作,每月为红军办事处51委168户一氧含量超标的居民发放租房和生活补助费,并及时提高了受灾困难低保对象的低保标准。二是认真落实廉租房补贴制度。投入46.2万元,为963户低保对象落实了廉租房补贴,为14户无住房低保对象解决了廉租住房,初步解决了特困群众的住房问题。三是切实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向阳区养老机构比较集中,现有民办养老机构30户,床位774张,居住人数644名,相关部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明查暗访,不合格的坚决清理整顿,确保经营者守法经营,完善服务设施,改善居住条件,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实施“康民”工程,让群众医有所保
一是切实解决低保对象就医难题。认真落实大病救助政策,积极向市财政争取大病补助专项资金23.8万元,并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同时,将全区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医疗保险,切实解决了低保对象就医难的实际问题。二是积极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按照参保标准,对辖区内城镇居民居住情况、家庭收入和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详细调查和科学测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向阳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克服经费不足,居民分散,参保管理难度大等不利因素,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落实。截止目前,共完成14297人的城镇居民医保任务,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全年工作目标。三是认真开展卫生执法专项检查活动。通过集中整治,取缔了4家无照行医网点,处理了2起医疗纠纷,净化了医疗服务市场;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治理,有效地降低了食源性疾病的发病率,为辖区群众创造了良好的卫生医疗及食品安全环境。
四、实施“惠民”工程,让群众贫有所济
一是认真实行低保动态管理。对普查中发现的低保额度低、保障人数少、家庭有疾患以及新申报的困难家庭等情况,及时给予提高标准和新纳入低保,到目前,全区已有3804户、8635人纳入到最低生活保障,全面实现了应保尽保,有效解决了辖区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二是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针对生活比较困难,但又不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部分群众,按照省、市《关于城乡困难群众因物价上涨发放生活补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进行调查统计,积极向上协调争取,共对4448户困难居民家庭发放生活补贴40余万元,有效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三是积极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对辖区的68名伤残军人和军烈属,及时落实新的伤残金标准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对在乡优抚对象及“三属”落实了双重保障政策,并兑现了医疗和粮油补贴;为解决残疾人辅助用品困难,经过积极协调,上半年共为残疾人解决轮椅11个、盲杖14个、拐杖15副,在社区为残疾人建立了2个康复训练中心,为残疾人的生活提供了方便;认真落实孤老孤儿供养政策,通过积极沟通争取,今年共为9名孤老孤儿和精神病患者办理了入院转院手续,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的供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