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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私设槛让农民跑腿 汽车下乡补贴卡在“土门槛”
2009-08-20 09:58:2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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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20日讯 最近,双城市公正乡的农民郭小林(化名)为了领汽车下乡补贴的事很闹心。为了乡财政要求出据的一份《汽车下乡标识贴使用协议书》,他已经先后跑了两趟哈市的汽车经销点盖章。然而他不知道,这份证明材料并非国家规定的补贴申报要件,省里相关部门近日取消了对“汽车标识贴”作为申报要件材料的规定。让郭小林来回跑腿盖章的协议书,只是地方财政的一个“土门槛”。

  4月,郭小林在哈市城乡路上的一家哈飞汽车专营店里购买了一辆哈飞民意微型车,型号为HFJ6370E。办完车辆落户手续后,郭小林就一直在打听领汽车下乡补贴的事。7月,郭小林终于等来了可以办理领取补贴的通知。然而,听其他购车的朋友说,双城当地财政申报补贴时得有一份证明,郭小林特意前往哈市的经销点开了一份证明材料,证明其所购车型系汽车下乡补贴范围内车型。然而,这份证明拿回了乡里,却被称为“不合格”。乡财政拿出了一份《汽车下乡标识贴使用协议书》,要求郭小林再次前往经销点盖章,内容涉及做好标识使用登记备案等内容。近日,郭小林再次携带协议书前往经销点要求盖章时,却被经销商以非理要求而拒绝。

  阿城区红星乡农民孙世海近日也遇到了同样的困扰。他购买的一辆哈飞“小霸王”微型车,落完户到乡财政办理汽车下乡补贴申请的时候,乡财政不但要求他出具“汽车下乡证明”,还要求他从汽车销售点开具“汽车下乡申请表”。这些要求让哈飞汽车经销点的工作人员十分费解,因为他们从未给购车农民开具过“汽车下乡申请表”,也不知该如何开。

  记者在城乡路上的一家微型车经销点、上汽通用五菱4S专卖店采访时了解到,的确有不少地方财政要求农民到经销点开具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现在到他们这个经销点要求开具证明材料的,以双城、阿城、绥化几个县的农民居多。为此,经销点特别印制了一份格式证明材料,只要有这几个地区来的购车农民,购车后他们会主动给附带一张证明,以免让农民再多跑一趟腿。但有时农民提出的“证明”也让他们感觉啼笑皆非,比如有的地方财政要求农民在经销点给“汽车保修手册上盖章”等,这些原本国家政策中没有要求的“地方土门槛”,让农民在领取汽车下乡贴补款时白跑了不少冤枉路。

  新闻链接

  记者从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国家从未硬性要求过农民在领取汽车下乡政策补贴时出示任何证明材料。《黑龙江省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流程》要求,购买汽车下乡产品的农民,向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购买人储蓄存折(可以用粮食直补专用存折)。相关部门在审核确认相关材料后,要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资金拨付手续。近日,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家电汽车下乡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减少了农民领补的申报手续,对汽车摩托车下乡标识可不作为必审条件。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