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0日讯 (记者 印蕾) 19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近几年来,各地重视对工会法的贯彻实施,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等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执法检查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我省贯彻实施工会法的基本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准确分析了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切实可行。
审议时,组成人员就工会法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对工会法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贯彻实施工会法的自觉性,不仅要让执法者学法、懂法,更要让企业的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和农民工了解法律,增强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要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国企改制中的作用,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和发挥维权作用的工作,加大宣传和推进力度,使企业经营者对工会法有正确的认识,明确工会组织能够起到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双赢作用。
要重视和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当前尤其要配齐配强市、县两级工会组织,并切实发挥其指导推动作用。进一步解决工会干部配备和职级待遇的问题,严格按照工会法的规定,按照职工人数与工会干部配备的比例,保证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会干部,满足工会工作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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