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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转岗人员自谋职业补助三年基本工资
2009-09-02 09:27:41 来源:生活报  作者: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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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记者1日从省政府获悉,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实施后,黑龙江对人员安置和资金安排等问题做出了具体部署。省政府要求鼓励改革涉及人员自谋职业或到企业工作,对自谋职业的人员,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额度的补助,可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省政府提出明确要求,地方新增社会就业岗位时要优先安置改革涉及人员,要鼓励改革涉及人员自谋职业或到企业工作。对自谋职业的人员,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额度的补助,其费用由原渠道解决,可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到企业工作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切实维护这部分人员的根本利益。要明确相关人员身份,转岗到省管高速公路收费部门工作的人员和转岗到地方从事民生服务工作的人员,都要推行合同制管理,转岗到农村公路从事养护管理人员待遇不变。

  据介绍,税费改革和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以后,涉及到黑龙江两万多名公路收费人员的转岗和安置问题。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