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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
2009-10-09 22:16:3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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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少数民族文化占有独特资源优势。以原住民赫哲族、鄂伦春族为例,原生态文化资源是目前为止现存的可供考察原始渔猎文化形态的“活化石”。赫哲族2007年人口普查4640人,主要居住在松花江、黑龙江、乌苏里江沿岸,以渔猎为生。历史上被称为“使犬部”、“鱼皮部”、“鱼皮鞑子”、“狍皮鞑子”,清代进贡鳇鱼筋和鳇鱼骨。20世纪初期以前处在氏族部落的社会组织结构中,解放后融入新体制。民族语言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满语族南支语言,但没有文字,同满语相当接近。目前赫哲族通用汉语,少数老年人会讲赫哲语。族属上溯至古东夷。信奉自然神崇拜、祖先崇拜和北方原始宗教萨满教。创造了口头说唱文学史诗伊玛堪、擅长鱼皮手工艺制作。居住撮罗子、地窨子、马架子等,房东侧有鱼楼用作仓房。交通工具有桦皮船、木板船、滑雪板、狗拉雪橇等。饮食,食鱼、兽肉,拉拉饭、莫温古饭、野菜等。婚俗有抢婚、条件婚、转介婚、许配婚等。葬俗有树葬、木克楞葬、土葬、送魂等形式。节日有秋天九月九日鹿神节、年三十祭祖的烧包袱、春天三月三驱瘟神的跳路神。阴历五月十五的乌日贡等许多岁时节令庆典风俗保存至今。

  鄂伦春族人口目前全国有4000多人,黑龙江约占3000多人,主要居住在大小兴安岭一带,塔河县十八站、呼玛县白银纳、伊春的嘉荫县、黑河地区的逊克县。过着以狩猎为主、采集、捕鱼为辅的生活。历史上被称为“使鹿部”、“住在山岭上的人”,逐水草而居射猎为业。《魏书?矢韦传》记载“饶獐鹿、射猎为务,食肉衣皮,凿冰没水中而网取鱼鳖”。族属上溯至古东胡,南北朝时活动在黑龙江广大地区的钵室韦人是其主要族源。语言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满语族北支语言,没有文字,靠口耳相传传递本民族文化信息。目前鄂伦春族通用汉语。宗教上信奉原始宗教萨满教,属自然神多神崇拜,如对山神“白那恰”、太阳神、月亮神、雷神、火神等包括狐仙在内的各种各样神仙崇拜。解放前仍然处在原始氏族社会末期,以“乌力楞”为组织结构,氏族共同生产共同消费,自给自足,私有观念极其淡薄。是一个精于打猎、热爱打猎、技艺高超的马背民族,发展出引诱猎物的鹿哨、犴哨、火围、诱捕、码踪追猎、轰猎、窖鹿法等一系列狩猎文化精华。1953年下山定居,受到习惯山林生活的老人的抵制。居住简单实用,夏天住桦皮仙人柱,冬天住兽皮仙人柱。婚俗,严格的族外婚,包括招亲、换亲、续亲和指腹亲等。抢婚流行于寡妇再嫁。葬俗,风葬(悬空葬)、树葬(吊葬)、土葬、火葬。创造了包括神话传说、说唱故事在内的口头文学,民间歌舞,书面文学。鄂伦春族的桦皮手工艺、兽皮手工艺制作等绝技、篝火节等岁时节令风俗正在成为鄂伦春族的文化符号,推进了我省的文化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