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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2009-10-10 16:26:58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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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允许公民旁听。会议拟于2009年10月20日在哈尔滨召开,会期四天。

  会议的主要建议议题:审议《黑龙江省石油天然气田治安保卫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修正案(草案)》、《黑龙江省农田水利条例(草案)》、《黑龙江省遗体和眼角膜捐献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审查批准《哈尔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我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启动和进展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并作相应决定、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申请旁听会议的公民,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单位或社区、村民委员会证明信(介绍信)。自10月12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一楼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6号)报名。咨询电话:0451-53631650 53630973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9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