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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特殊慢性病复检补检工作将于20日启动
2009-10-14 10:53:32 来源:生活报 作者:薛宏莉
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生活报报道,记者13日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7年特殊慢性病复检补检工作将在20日再次启动。凡在2007年度参加并通过当年度特殊慢性病体检鉴定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希望继续享受慢性病补贴待遇但至今仍未复检的,均可在20日至22日三天到指定的两所医院办理补检。
据介绍,复检补检病种包括高血压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肝硬化失代偿期、血液(腹膜)透析门诊治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和非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8种。
补检时,特殊慢性病患者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与本人病情相关的近期住院病历复印件或其他相关医学辅助检查材料等,到哈尔滨市中医医院(道里区建国街副270号)或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限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进行复检。
针对部分参保患者一直未及时办理复检,哈市医保中心提醒:2007年体检合格但没有参加复检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将从第四季度起被取消其特殊慢性病补贴待遇,若想继续享受特殊慢性病待遇,今后只能在下一年度的特殊慢性病鉴定中进行重新申报鉴定,所以符合条件人员如需及时享受待遇,需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患者可委托他人代办。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