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为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省环保厅决定,从14日起至12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保护“秋风行动”暨专项督查活动。
据介绍,此次督查内容包括: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重点是城镇污水处理厂、电力和非电脱硫工程、淘汰落后产能项目和其他重点减排工程;《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执行情况;阿什河、安邦河、安肇新河、鹤立河、穆棱河环境整治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环保专项行动整治环境违法企业情况;重访、越访、群访涉案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整改情况。
在行动中,将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和人员问责;对未完成《规划》项目建设任务的,通报批评责任人,对项目所在地新增水污染物项目实行区域限批,并取消责任单位3年内享受环境保护治理资金支持的资格;对环境信访工作不利,稳控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警示通报环保部门的主要领导,并通报当地组织部门,建议纪律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明确时限、标准,限期整改,一律向金融、证券、商务等部门通报情况;对情节严重的,一律挂牌督办,媒体曝光。对环境违法问题比较严重的区域,一律实施区域限批措施,给予通报批评;涉嫌违纪的,移交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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