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17日讯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哈尔滨市向黑龙江省推荐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人和候选单位已产生,自今日起候选人和候选单位进入公示期,接受各界和市民的投票和监督评议。
据悉,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在全省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基层推荐和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日前哈尔滨市产生了拟向省推荐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9名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9个。今日起,对这些候选人进行公示和投票,他们中最终将产生“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3名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3个推荐到黑龙江省参评。
据介绍,公示期自2009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拟推荐参评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投票和监督评议。参加投票者可登录中国·哈尔滨门户网站(网址:www.habin.gov.cn),从9名候选人和9个候选单位中选出3个或3个以下进行投票。市民还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委组织部(电话:84616175)或市人事局(电话:84664320)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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