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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保鼓励参保政策实行 连续参保3年享门诊医补
2009-10-22 09:37:5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赵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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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0月22日讯 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目前,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已进入第三个缴费期,为了激励居民参保,哈尔滨市出台政策,连续参保3年的,可享受门诊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居民若在此期间连续参保,将可立即开始享受待遇。此外,明年起,当月参保第二个月就可以享受待遇的政策将取消。

  据介绍,现已开始实行的优惠政策有,参保居民连续缴费三年以上的,自第三年起,按照当年筹资金额10%的标准(含政府补贴部分)给予门诊医疗费补贴,同时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任晓鹏提醒已参保居民,最好把握这次机会,以提高自己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已参保两年,今年如果中断参保,只能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据了解,自今年6月1日起,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可随时办理参保缴费,缴费次月起十二个月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前已参保居民也可进行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按原待遇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实行照顾到了一些身患疾病的居民,但部分居民抱着有病才参保的心理,一直不进行参保,导致医保基金承受了额外的医疗保障风险,因此,任晓鹏主任提醒,从2010年1月1日起,新参保的居民参保缴费三个月后,才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待遇期为十二个月。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