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日讯 据黑龙江人民政府网站报道,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的政策,已基本形成了新一轮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
今年初《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的意见》出台后,省政府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操作办法。一是制定了《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稳定就业局势的意见〉实施办法》、《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方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和创业工作意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就业服务等系列活动安排意见》等多个配套政策措施,已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操作执行。二是起草了《2009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工作方案》、《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2009年万人就业见习促进活动方案》、《黑龙江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已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三是全省13个市(地)和农垦、森工两个系统全部完成了就业配套政策的制定工作,绝大多数县(市)、区也前相继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至此,我省新一轮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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