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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人行道上辟建停车场 临街单位需申请车停门前
2009-11-04 07:03:0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赵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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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4日讯 近日,哈尔滨市城管部门公布了将在人行道上辟建停车场的消息。部分市民认为,根据有关要求,机动车严禁在人行道上行驶,以防压坏步道板。现在却要大面积在人行道上建停车场,步道板能经得起机动车碾压吗?

  据哈尔滨城管局道桥处停车场管理科科长洪沛介绍,在选择人行道作停车场时,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人行道宽度必须达到5米以上,既方便市民停车,又保障行人相对安全。划完停车线后,根据街路繁华情况,给行人预留2-3米的行走宽度,且不能占压盲道;二是道路承载力符合相应的停车标准,对没有达到承重要求但有停车需要的,要对人行道进行改造,采取硬铺装,以达到停车需要。人行道上设立的停车场仅供小型车辆停放使用,禁止大型、特种车辆和机械设备占用。对于被压坏的步道板,由停车场设立单位修复。

  还有市民咨询,临街单位门前的人行道建停车场后,本单位的车停放是否需要交钱。关于这个问题,哈尔滨城管局道桥处杨秀英处长表示,如果临街单位门前的人行道未辟建收费停车场,而临街单位有停车需要的,可向城管道桥部门申请设立专用停车场,经道桥部门勘察符合设立专用停车场的,将颁发专用停车场证件。如果临街单位的车停放在门前设立的收费停车场,需要交纳停车费。

  根据《哈尔滨市整顿人行道停车场工作实施方案》,11月20日前,将在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利用哈市城市道路红线以内的人行道、公共广场等设置停车场,预计增加停车泊位1万余个。

责任编辑:邱士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