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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出台办法:政府掏钱为低保对象交医保
2009-11-09 10:09:04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于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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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日前,大庆市出台《大庆市市区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为低保人群带来很多实惠,政府掏钱为低保对象交医保就是其中一项。

  按照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扣除政府缴纳的费用外,成人需要自付96元,孩子需要18元。虽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部分费用由政府买单,但对于低保家庭来说,每年几百元的保险费也不算少。据统计,目前大庆市仍有1万多名低保对象未参加医保。此次出台的《大庆市市区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低保户若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个体从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政府将统一为他们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政府掏腰包,低保户不掏一分钱就能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大庆市还将提高急诊抢救治疗救助标准,救助标准按照自付费用分段按比例计算。急诊抢救治疗医药费自付额度5000元以内的(含5000元),按照25%救助;自付额度在5001元~1万元之间的,按照35%救助;医药费自付额度在1万元以上的,按照50%救助,最高限额为20000元。

  《办法》中规定的又一项惠民新政是参照职工基本医疗慢性救助办法和标准,对低保对象中患有慢性病人员,按年度给与药费补贴。患者可到定点医院看病、买药,所需费用由定点医院在补贴额内记账垫付,直至补贴额全部花空。目前,慢性病救助最高3500元。

责任编辑:于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