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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等六省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可结算医疗费用
2009-11-09 10:05:51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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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海口11月8日电 为进一步加强省区之间医疗保险方面的合作,方便异地居住、转诊人员的就医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海南、山西、黑龙江、广东、广西、贵州等六省区8日在此间举行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协议明确: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制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服务协管制度;采取委托对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方式,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王应际表示,根据协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领取《异地就医医疗证》。参保人凭借此证到定点医院就诊时,应当出示该证及身份证,住院时要将该证交医院医保部门保管,出院时退还本人。

  长期以来,由于跨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管理框架和协调机制的缺失,参保人异地就医需垫付所有医疗费用,再返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参保人报销等待时间长、个人负担过重、结算手续复杂繁琐。海南省副省长林方略指出,开展多方异地就医结算合作,彻底解决了签约省区之间异地就医结算的瓶颈,将切实为下一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异地就医结算合作积累经验,还可互相利用区位优势实现互补,并将促使签约双方的异地就医监管工作取得质的飞跃。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