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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信恒集团董事长雇凶杀人案宣判 王文襄白鹏死刑
2009-12-18 16:56:58 来源:东北网  作者:岳云雪 解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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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恒集团董事长雇凶杀人案宣判现场。 (图片由哈尔滨市法院提供)

信恒集团董事长雇凶杀人案宣判现场,左至右依次为:王文襄、白鹏、于毅。(图片由哈尔滨市法院提供)
信恒集团董事长雇凶杀人案宣判现场,从左至右依次为:王文襄、白鹏、于毅。 (图片由哈尔滨市法院提供)
信恒集团董事长雇凶杀人案一审开庭现场。(图片由哈尔滨市法院提供)

  东北网12月18日讯(解娟 见习记者岳云雪)1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信恒集团董事长王文襄等人故意杀人一案,被告人王文襄、白鹏犯判处死刑,被告人于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告人王文襄,男,1960年生,系黑龙江省信恒实业集团董事长。被告人白鹏,男,1981年生,2005年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于毅,男,1984年生。

  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12月,被害人钟益师为法定代表人的黑龙江东西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西方公司),以拖欠工程款为由起诉被告人王文襄为法定代表人的黑龙江信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信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恒集团公司)。信恒集团公司败诉并给付东西方公司工程款人民币1,000余万元。被告人王文襄与钟益师自此结怨。此后两人互相举报偷税犯罪,积怨日深。2009年5月18日9时许,被害人钟益师从自家下楼步入该停车场内,于毅持其准备好的绳索上前套住钟的颈部,并与白鹏共同将钟益师摔倒,于、白二被告人分别采取勒颈、捂嘴等手段,促被害人钟益师失去反抗能力。而后,二被告人将钟益师扔弃在汽车后备箱内,白鹏又以胶带封住钟益师嘴部等处,驾车与于毅驶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砖厂,途中,白鹏、王文襄经短信、电话联络,王获得“事已办妥”的消息,遂告知白鹏等速到海南省海口市与其会合。白、于在砖厂废弃砖窑的10号窑洞内,见被害人钟益师已经死亡,遂焚尸灭迹。白鹏、于毅盗得钟益师随身携带的人民币4,000余元,共同挥霍。5月22日,白鹏、于毅来到海口市与被告人王文襄会合后,王文襄再次给白鹏钱款近2万元人民币,并告知白鹏等人逃往北京市等待其支付“酬金”。后三被告人被警方捕获。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