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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下调 由300元调至200元
2010-01-06 09:41:45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日报  作者:于 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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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1月6日讯 从今年1月1日起,齐市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规模、技术水平、医疗设备、管理能力、医疗质量、实际费用以及医院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的结果,经科学论证和对一级医院既往住院费用统计测算后决定,对一级医院的住院单病种定额结算标准和住院起付标准进行调整。

  据了解,一级医院住院单病种定额结算标准为:三级医院结算标准下调10%为二级医院结算标准;二级医院结算标准下调10%为一级医院结算标准。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在一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由原每次300元下调至每次200元。

  在本次调整一级医院住院单病种定额结算标准和住院起付标准后,齐市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不准因病种结算标准的调整而减少住院参保人员必要的检查手段和治疗药物,更不准因住院起付标准的调整而盲目收治未达到住院指征的参保患者以及免收住院患者起付线。市医疗保险局将对各定点医院进行不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违反医疗保险政策的行为,将根据《齐齐哈尔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关闭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责任编辑: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