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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务员招考笔试最低分数线公布
2010-02-09 17:25:3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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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9日讯 黑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职位调剂原则日前公布。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黑龙江省公务员招考笔试中,省直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地市75分,县市70分,乡镇65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公布的调剂职位上进行调剂。

  据介绍,公共科目笔试总分折合后最低合格分数线是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的,然后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在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后,招考职位上通过分数线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的,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

  据悉,此次黑龙江省公务员招考调剂的对象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并未进入面试的考生。调剂的具体职位将在各用人单位资格复审结束后于近期在省人事编制信息网上公布。调剂时每个考生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并根据考生申报志愿和所空缺人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并按照考试科目相同且达到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分数线、符合调剂职位的招考条件等原则进行调剂。调剂后仍未达到比例而取消职位的,该职位原进入面试的人选可再进行一次调剂。

  省人保厅提醒考生,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凡在笔试中有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已进入面试的人选不参加调剂。

  调剂后面试人选分数确定原则

  无人进入面试的调剂职位,调剂人员按笔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1人进入面试的调剂职位,调剂人员分数高于原进入面试人选分数的,按相同分数计算,低于的按实际分数计算。

  2人进入面试的调剂职位,调剂人员分数高于原进入面试人选分数的,按第2名的分数计算,低于的按实际分数计算。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