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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领最高20万“工资保证贷款”
2010-03-05 09:20:2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朱延文 魏莹
东北网3月5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日前,哈尔滨市农村信用联社为哈市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式在岗人员,量身打造出一种最高限额20万元的“工资保证贷款”,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领。
该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国家机关及财政拨款开支的事业单位、中省直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单位内部正式员工(如电力、石油、通信等单位)均可作为借款人和保证人。借款人需具备哈市市区常住户口,拥有在市区内固定住所,具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资信状况良好,无违法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且在其他金融机构无贷款,无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借款人男不超过55周岁(含),女不超过50周岁(含)均可申请贷款。每个借款人可申请或担保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年工资总额的2-3倍,在职处级及以上干部20万元、科级干部10万元、一般公职人员和事业编制人员5万元以内。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