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本月起,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转入参保缴费阶段。按照人保部门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农保参保缴费工作通知》规定,试点地区60周岁以上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人员的子女应参加新农保,须在本月31日前参保缴费,未缴费者其父母基础养老金将被停发。
据介绍,去年年底我省在依兰县、依安县、宁安市、佳木斯市郊区、富锦市、肇源县、虎林市、铁力市、绥棱县、宝清县、萝北县、勃利县、黑河市爱辉区、漠河县14个首批试点县(市、区)启动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并首先对试点县(市、区)60周岁以上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人员进行了基本养老金发放。截至春节前,全省14个新农保试点单位共有27.0283万名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领取了此项养老金。
按照政策规定,对于这些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条件是,其在试点地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为此,近日人保部门下发了相关文件对其子女的参保缴费方式、时间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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