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3日讯(见习记者 王蕊 吴萌 记者 顾硕)2009年黑龙江省工商局依法委托法定检验机构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共对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建筑材料等三大类商品开展监测。共检验40个品种,1256个批次,其中合格674个批次,不合格582个批次。
其中,监测家用电子电器类14个品种,470批次,合格211批次,不合格259批次,合格率为44.9%。监测品种主要包括吸油烟机、电水壶、洗衣机、电饭锅、电热毯、浴霸、电暖气、电磁炉、护眼灯、吸顶灯、自镇流荧光灯、插头插座、照明开关等。
监测日用百货类14个品种,421批次,合格303批次,不合格118批次,合格率为71.9%。监测品种主要包括婴幼儿服装、棉针织内衣及睡衣套、运动休闲服饰、单夹服装及毛针织品、床上用品、毛绒布制玩具、花露水、洗面奶、香粉、爽身粉、痱子粉、面膜、唇膏、香水、古龙水等。
监测家用建筑材料类12个品种,365批次,合格160批次,不合格205批次,合格率为43.8%。监测品种主要包括人造板、地板、胶粘剂、油漆、涂料、壁纸、卫生设备软管、铜制阀门、采暖散热器、水嘴等。
为确保消费安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监测情况,对市场上的相关商品组织清查,对销售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处理。建议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尽量选择到大型商场、超市或专业市场等有相应质量保证的场所购买;应看清商品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以及是否有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等;应索取发票及相关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