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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启动 企业欠薪启动保障金补发
2010-03-31 15:40:36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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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今年起,大庆市政府投资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至此,大庆市所有建设项目都建立起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据了解,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保障金额将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缴纳,若企业在施工中或工程竣工60日内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工程指挥部与市清欠办共同确认符合条件后,将启动保障金为农民工补发工资。未出现拖欠情况的,待工程竣工60天后,施工企业可凭指挥部出具的证明到市清欠办申请返还保障金。同时,市清欠办还将对施工企业为农民工发放工资的情况进行现场公示,并要求施工企业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10天,将工资发放时间、工资表上报指挥部;工资发放前3天,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工资表,工人如有疑义可查询;工资发放后,施工企业须将工资领取情况上报市清欠办备案。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