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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催生假单身 为优惠买二套房先离婚再办单身证明
2010-05-05 10:10:24 来源:生活报  作者: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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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4月17日,国家出台新的房贷政策,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提至50%,利率从享受8.5折上升到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记者从哈尔滨市民政部门了解到,目前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下简称“单身证明”)的购房者越来越多。据估算,这些购房者中至少有两成是为规避房贷新政而主动要当“单身汉”的。

  现象:夫妻离婚去做“单身”

  市民张勇是工薪族,上有老下有小,现在居住的房子才40多平方米。刚刚还完房贷的他想再买套房子,可按新的房贷政策,要多花不少钱。本以为买房将成为泡影的他却从同事那里听到了一个规避房贷新政的好方法——离婚后再开个“单身证明”,因为银行对第二套房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的。同事还详细介绍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将已有的房产给予一方,另一方再去买房,就可享受第一套房优惠。张勇“茅塞顿开”,马上打电话向道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了解清楚办理流程后,他决定尽快和妻子商量离婚后买房子的事。

  南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李春英科长告诉记者,按理说,房贷新政出台后,开“单身证明”的人应该随着购房意愿的减少而减少,但最近一段时间来办“单身证明”的人非常多。他们大多三四十岁,已经结婚生子,有能力购买第二套住房,但同时又想避开国家政策,多省点钱。他们大多跟张勇有着同样的想法:买完房后再复婚。

  数字:六成“单身证明”是为买房

  记者从道里、道外、南岗等区的民政部门了解到,4月份各区“单身证明”的办理数量都居高不下。据道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统计,现在每周一来办“单身证明”的人都在80位左右,其他日子每天也要办30多件。从4月10日到4月30日,道外区共办理了688件“单身证明”,与3月份相比稍有上升。道里区4月份下半月办理“单身证明”500余件,比上半月增长50多件。南岗区4月份共办理“单身证明”近700件,与往年同期相比,增长明显。

  道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武百衡科长分析说,在房贷新政出来之前,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房贷利率就存在7折和8.5折的差别,当时利用办理“单身证明”争取优惠房贷政策的人就不在少数。而现在首套房和二套房申请贷款时在首付和利率上的差别进一步加大,办“单身证明”现象会更加普遍。这些来办“单身证明”的人中六成是为了购房,另有一些也是和房子有关,如房产继承、赠予等。他估算,在这六成购房者中,至少有两成是房贷新政催生的,尤其是那些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和90岁高龄的人,他们办理“单身证明”的目的一看便知。记者在各区婚姻登记处采访时也看到,夫妻携手前来或带着小孩来办理“单身证明”的现象很普遍。

  提示:“单身证明”不能证明未婚

  据了解,当事人只要持户口簿、身份证和自己写的未婚声明,在户口所在区婚姻登记机关又查询不到婚姻记录,民政部门就可为其开具“单身证明”。哈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说,由于目前婚姻登记信息全国尚未联网,仅凭一个区、县(市)的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不能证明当事人实际的婚姻状况。而且按民政部规定,该证明须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这就使该证明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该负责人说,新婚姻法颁布后,夫妻离婚实行自愿,民政部门也没有办法。针对办理“单身证明”规避房贷新政的现象,有关部门应该拿出应对之策,既促进新政实施,也避免夫妻一方“假戏真唱”后果的发生。

责任编辑: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