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8日讯 今天(7日),哈市交通局综合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分别对两辆非法营运车辆开出2万元罚单。
9时许,载有市民的车牌号分别LF6132、ALW941的红色QQ汽车行驶到南直路与闽江路交口处,被正在此处检查的执法人员拦住。经了解,这两辆车均没有营运资格,干的却是营运的活,执法人员对这两辆车均开出2万元的罚单。
哈市交通局综合执法支队李队长介绍,哈市自5月1日起实施新规以来,今天开出的是首例2万元的罚单,也是最高罚金。根据规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而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每辆车处以2万元罚款,经处罚后仍从事非法运营的,予以没收车辆。
责任编辑:张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