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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调整集体土地补偿标准 严惩公务人员提前“走风”
2010-05-11 11:16:3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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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5月11日讯 记者从哈市政府获悉,哈尔滨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式印发,公务人员如透漏征地信息将被问责。

  意见规定,采用区片价与系数相乘的方法调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即以区片价为基础,根据村人均耕地现状确定区片价的调整系数,用区片价与系数相乘,得出土地补偿标准。该意见适用于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区施行。平房、松北、呼兰、阿城区和各县(市)则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实施意见。

  哈市规定,国家公务人员非法审批、违法发放证照、提前透漏征地信息或伙同被征地对象和社会不法分子违法抢建、抢种,诈取征地补偿资金的,将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组织管理权限和法定问责程序,严肃惩处。对在征地拆迁中内外勾结,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提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集中查处。对被征地对象与黑恶势力相勾结、不接受政府补偿标准、阻挠、抗衡政府征地或涉嫌伪造、变造、买卖相关产权证照和审批手续的,则由公安机关予以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强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