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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工商部门:手机“吃费”如同电子小偷
2010-05-28 14:06:31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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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5月28日讯 “手机关机一年,竟产生了187元的话费。”昨天上午,市民郎先生就此到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介绍,很多手机捆绑了消费菜单之后根本无法删除,消费者一不小心碰触了按键就要被扣钱。

  郎先生介绍,去年3月初,他在世纪联华顾乡店内一家七星连锁通讯商场花700元买了一部金鹏A5598型手机。“在交纳了100元话费后,用了没几天便被告知欠费停机。”郎先生告诉记者,去年4月他先后两次共缴纳了100元话费后决定暂时关机,使用自己另外一部手机。近日,当他看到“吃费”手机的报道后,就查询了已关机一年的手机话费,“这一查不要紧,这部金鹏手机在关机的情况下被扣了187元话费。打出的话费详单显示,在这一年中,这部手机与外地多个号码进行了通话,每个号码‘被吃费’都是0.1元。”

  王绪坤介绍,中国目前有7亿手机用户,吃费陷阱至少波及一半人群。以一条信息两元钱为例,瞬间便“吃费”上亿元。哈尔滨手机用户至少600万,一条短信就能“吃费”千万元。

  王绪坤介绍,根据群众举报,他们于26日检查了从事增值通讯业务的黑龙江鸿联信息技术公司。初步认定,该公司涉嫌与“吃费”手机所产生的收入有账务往来,同时还与某运营商签订了合作协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手机“吃费”全过程

  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将手机“吃费”比喻成电子小偷,其“偷窃”过程如下:

  1.手机方案商设计电子小偷;

  2.手机生产商对电子小偷进行包装和伪装,往往将‘吃费’软件和手机里某种吃费功能捆绑到一起,大多以《两性话题》、《男女夜话》、《极限PK》等命名;

  3.手机销售商将手机卖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

  4.增值业务服务商((SP))和通信运营商帮助电子小偷完成偷窃行为,一旦用户触摸了按键,运营商便将消费者话费扣掉;

  5.相关利益方共同瓜分话费。

责任编辑: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