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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现霸王条款 顾客自带红酒每瓶收服务费100元
2010-06-18 08:58:10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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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6月18日讯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到酒店用餐时自行携带了2瓶酒,酒店要求必须收取每瓶100元,共计200元的服务费。对此,市民质疑,开一瓶酒就要100元服务费,这依据的是何标准?

  据市民刘先生讲,近日,他跟朋友一行到位于道里区爱建路8—7号的华香阁酒店用餐,由于几个朋友喜爱喝红酒,席间便自行携带了两瓶红酒,刚要举杯饮用时,被服务员上前告知,若饮用非酒店销售的酒水需要向酒店交纳每瓶100元的开瓶费。结账时,刘先生在账单上发现,酒店收取了他200元的“开瓶费”,但体现名目却变成了“服务费”。对此,刘先生质疑,我携带的红酒每瓶的价值就在百元左右,而酒店开一瓶酒就要100元,酒店索要“开瓶费”执行的是何标准。12日11时许,记者来到华香阁酒店用餐,并饮用了自行携带的白酒一瓶,服务人员表示,若记者再购买一瓶酒店的白酒,开瓶费可以协商收取。记者拒绝对方的要求,在结账时,记者发现账单上多出了100元的服务费。

  对此,省消协投诉部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商品品种及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接受)或不购买(不接受)任何一种商品或服务,酒店的此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