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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外借警车和警车号牌一律收回
2010-07-10 08:34:25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文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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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 为推进黑龙江省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近日省公安厅要求坚决收回外借警车、警车号牌。

  9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警务督察总队组成联合督察组,直接深入到有关单位,对外借的警车、警车号牌逐一进行回收,要求限期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对党政机关使用的警车,也将逐一登门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按时予以收回。针对多次工作仍拒不交回借用警车、警车号牌的有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将提请当地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等部门予以协调处理。对流失到社会人员手中的警车、警车号牌,发现一起,及时严肃查纠一起,并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同时省公安厅将加大路面查纠工作力度,兑现有奖举报承诺,及时查扣、收回外借警车、警车号牌。举报电话:0451—82696526(白天),82696524(夜间)。

责任编辑:连冬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