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针对西安商家疯狂造假而引出的五常市当地企业涉嫌制售假冒“五常”大米事件,记者采访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得知,目前,省工商局已责令哈尔滨市工商局介入调查“五常大米”事件。
据省工商局商标监管处处长介绍,“五常大米”四个字加上“鹰”的图形,属于证明商标,注册人是五常市大米协会,只有符合地理标志条件的使用人方可使用。“如果是五常市大米协会授权使用五常大米商标的使用人涉嫌制售假冒五常大米,一旦查实,五常市大米协会将负有监控不力的责任。”
由于未见到涉案大米包装实物,因此工商部门一时间难以对相关企业违规行为定性。“首先看涉案企业实际使用的包装袋,如果包装袋上有五常大米字样和鹰的图形,那么情况分两种,一种是五常市大米协会授权该企业使用该商标,依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21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一种情况是五常市大米协会未授权而该企业擅自使用该商标,按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5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假冒严重者,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即便此类涉案企业不归五常市大米协会监管,但在一段时间内,多达六家甚至更多的企业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造假,使五常大米名声严重受损,使消费者权益受损,使我省著名商标受损,五常市大米协会却不知不觉,仍然难辞其咎。”有关人员建议五常市大米协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对商标的认证使用进行规范,并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违法侵权行为。
记者了解到,五常大米是我省第一个符合地理标志条件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按地理标志核准注册的证明商标,在国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省工商局曾正式发文在全省范围内依法对其重点保护,先后查处了一些违法侵权行为,并认定五常大米证明商标为我省著名商标。但近年来,在市场上却出现了“天下大米乱五常”的混乱现象,尤其是当地企业涉嫌制售假冒,对五常大米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必然产生不利影响,也为我省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带来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