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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山路违法过街行人被撞死 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
2010-07-26 16:53:46 来源:东北网  作者:赵鹏 岳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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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7月26日讯(赵鹏 记者岳云雪)近日,哈尔滨市中山路和平村宾馆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违法过街男子被当场撞死。经交警部门认定,违法过街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

  6月30日23时许,林某驾驶黑A17575金杯面包车沿中山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到和平村宾馆附近时,将坐在道路中心双实线西侧第一、第二条车道分道线上的行人张某撞出10多米远,导致张某当场死亡。经过酒精检测,驾驶员林某血液内究竟含量为104mg/100ml,为醉酒驾车;过街行人张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79mg/100ml。

  交警部门经调查后,对这起交通事故做出认定:驾驶员林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行人张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据交警部门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行人张某具有明显的违法行为,因此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如果驾驶员不存在醉酒驾车行为,行人将有可能承担更多的事故责任。交警部门提醒:行人过街要走人行横道线、过街天桥等设施,违法过街所导致的后果不堪设想。

责任编辑:王凌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