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21日讯 昨天,第六届东北四城市(4+4)市长峰会签署《关于共同提升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这一协议,与会各城市将发挥各自优势,在十个方面实现跨区域合作,共同推动对外开放。
《协议》提出,东北四城市(4+4)要发挥各自优势,在各城市间产业分工与协作、要素流动与调剂、跨区域基础设施的共同建设与改造、对外窗口共同利用与优惠服务、招商共同体的打造、旅游休闲联合体及东北旅游线路的衔接、产业园区定位等方面实现全面合作,在东北地区大开放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快推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
《协议》提出,要推进连接东北腹地的综合运输通道建设,打造高效便捷的东北中部通道(大连—哈尔滨—佳木斯—同江)、东北东部通道(大连—丹东—图们—抚远)和东北西部通道(锦州—阜新—内蒙古),密切沿海与腹地的联系。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沈阳经济区、长吉图经济区、哈大齐工业走廊等“四大经济区”的开发开放。推进区域内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内陆港与口岸之间快速通关的体制机制建设。推进亚欧大陆桥建设,完善陆、海、空“三位一体”高效便捷的物流通道体系,构建综合性物流网络体系。推进落户大连的境外金融机构向腹地城市辐射布局。推进产业梯度转移,支持临港企业与内陆企业互设“窗口”和统筹布局。推进区域旅游合作,整合旅游资源。推进各城市在服务外包人才交流、举办软件信息服务交易会、软件企业拓展发展分公司等方面的相互支持与合作。推进各城市在大型成套设备、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农业深加工以及其他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
《协议》明确,东北四城市要健全市长峰会和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物流、旅游、产业、开放等行业协会分会,组织协调合作事项的落实;要相互派团参加并利用好各城市的大型招商展销活动,加强与东北亚各国的经济交流合作。要充分利用辽宁沿海港口优势和东北各边境口岸优势,创新合作方式,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融入东北亚乃至全球经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