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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以法规形式杜绝“马路拉链” 一条沟装多条线
2010-08-30 09:47:07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董艳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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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8月30日讯 记者29日获悉,《哈尔滨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近期将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实施。年内哈尔滨市将全面启动“共同沟”建设,所有线路预埋地下“共同沟”内,并统筹建立地下管线地理信息平台,鼠标一点,市区任何地点地下埋着哪些管网,各自的管径、材质、埋深等都一目了然。

  《办法》对哈尔滨市城市地下管线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其中明确地下管线的范围,涉及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电力、通讯、广电、照明、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铁路信号灯管线及相关缆线共同沟、管道共同沟等地下空间设施。

  为解决地下管线建设各自为政、分散实施的问题,《办法》明确了哈尔滨市地下管线管理的计划性,规定哈尔滨市规划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并根据各部门的需要,制订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与民生需求相结合,与交通疏导相适应,同一区域,不同地下管线,同步施工,避免反复挖掘。

  而各管线单位应在每年12月20日提报下一年度的建设计划,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可以在6月20日前提出申请进行调整。而凡是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如私自施工属于私建滥建工程,处以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为了避免今后在发生挖断相邻管线的事故,《办法》着重规定了“综合平面会签”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自综合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日期前30日,持地下管线工程立项的批准或者核准等文件及资料,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然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地下管线产权单位、管护单位进行现场踏查,平面会签,明确各管线建设单位和权属单位的监护范围和管护责任,保障安全。

  据了解,目前国内上海、昆明、杭州等城市也开始进行这种“共同沟”的建设,效果很好。借鉴外地做法,《办法》也提出,“共同沟”由政府投资建设,也可以吸收社会资金建设,建成后由管线单位有偿进行使用。根据实际情况,哈尔滨市今后将在新建城市道路和改造道路中规划建设“共同沟”。

责任编辑:丁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