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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将招聘808名特岗教师
2010-08-31 10:25:21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蒋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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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新闻网讯今年我省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继续实施国家“特岗计划”的同时,将启动实施地方“特岗计划”,共拟招聘特岗教师808人,这是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据悉,实施国家“特岗计划”的范围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市)、原“两基”攻坚县,包括泰来县、东宁县、抚远县、桦南县、汤原县、鸡东县、饶河县、爱辉区、孙吴县、逊克县、兰西县、漠河县等12个县(区),拟招聘特岗教师308人;实施地方“特岗计划”的范围为“省级贫困县”、“十弱县”以及有特殊需求的县(市),包括通河县、龙江县、克东县、富锦市、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庆安县等8个县,拟招聘特岗教师500人。

  “特岗计划”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也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应是能够保证3年聘任期“特岗计划”实施结束后,能有空编用于特设岗位教师正式聘用的县(市),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国家“特岗计划”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年20540元的标准安排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地方“特岗计划”由省级财政按照人均年20540元的标准安排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省级财政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并同时实施中小学绩效工资。

责任编辑:王凌霞